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决算与“三公”经费预决算招标公告
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决算与“三公”经费预决算招标公告
蓝山县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决算与“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
(四)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五)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水利建设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落实与协调,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会同有关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收费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六)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八)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九)管理财务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负责有偿资金、财政归口的政府性基金的管理;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
(十二)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十四)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蓝山县财政局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是政府宏观调控财政收支、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和财政收支管理的综合经济部门。县财政局下辖乡镇财政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会计集中核算局、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监督检查局、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7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8个职能股、室、中心,全局实有人数203人,其中在职146人,退休44人,临时人员13人;车辆编制数7台,实有车辆7台。
(一)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组织收入1313.9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1205.92万元,非税可支配收入108万元。
(二)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1041.38万元。系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15年安排项目支出272.5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经费5万元,财税库银信息工程经费6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经费10万元,全县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维护运行费30万元,投资评审软件维护及临聘人员经费40万元,村帐乡代管运行经费10.74万元,财政票据工本费26万元,公务卡结算工程系统建设经费45万元,财政支农培训经费35.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经费10万元。
附件:湖南省蓝山县财政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湖南省蓝山县财政局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湖南省蓝山县财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蓝山县财政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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