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信宜市合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茂名市财政局 以茂财农综〔2015〕3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地方自筹资金相结合 ,招标人为 信宜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1个,治理面积0.55万亩。招标部分约602万元。

2.2 招标范围: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③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⑤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 由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 未在茂名市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的外来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完成登记手续。

3.4 如果各潜在投标人的《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天未过期的可以使用,已过期的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所列账户中。

3.5 本工程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 15:00~17:00持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②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③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④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或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⑥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⑦由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报名资料与《施工投标报名登记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下载)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到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 10:30分,地点为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本招标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宜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668-*******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劳先生 电 话:****-*******

信宜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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