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农场吸污车二次招标公告

宁安农场吸污车二次招标公告


宁安农场吸污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农场吸污车购置项目已由牡垦局文【2015】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农场,建设资金由农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购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谈判项目:宁安农场吸污车购置项目

2.2投资额:17万元

2.3.谈判内容:技术参数如下,其它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
吸污车
罐体容积8-10m3、驾驶室准乘人数3人、轮胎数6个、轮胎规格9.00-20 16PR/9.00R20 16PR、额定载质量6000kg、外形尺寸(mm) 7300×2470×2900、最高车速90Km/h以上、燃料种类柴油、排量4260ml、整备质量6295 Kg、轴数2、轴距 3950mm、轴荷4990/7500kg、功率118kW、排放标准符合GB17691-2005国Ⅳ,GB3847-2005、



1

3.供应商资质: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纳税许可证、近三年内企业信誉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2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为优质产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本工程针对同一材料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最多允许两家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宁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4.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09:00时—11:0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六楼)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2~2014年)、拟投入产品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及本招标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料,以上证件要求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上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5.获取谈判文件: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09:00时—11:0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提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牡丹江市老年活动中心一楼开标室(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安农场

地 址:宁安市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131*****4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联 系 人: 陶玉婷

电 话: ****-*******

日 期:2015 年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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