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画报》图片电子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解放军画报》图片电子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军报社委托,对《解放军画报》图片电子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

2、项目名称:《解放军画报》图片电子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是《解放军画报》图片电子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及相关服务,分为资料数字化加工、数据库管理与检索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机房建设三部分。

5、工期要求:两年。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时间5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丰富的照片档案资料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提供近5年内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档案数据管理系统开发或档案资料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并加盖公章)。

(4)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5年7月6日(周一)上午10:00时;

集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4号解放军报社北门口。

11、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周一)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马锋、王艳秋

联系电话:***-********-***/362

传真:***-********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361

联行行号:********125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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