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本工程包括减速驳、警示桩、交通标志、波形护栏、广角凸面镜、双导向标志、热熔标线、道路指示标志、桥梁栏杆刷白、里程碑、百米桩、桥梁信息公示牌、路长制公示牌、彩色标线、路名牌等内容。工程估算价约95万元,?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标工期:334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9月—2022年11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2年9月—2022年11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由代理公司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的方式:纸质递交

六、资格预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1月31日14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206开标室

七、其他

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请申请人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三楼);

3.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若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人领取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申请表(包含邮箱号、联系人名称以及联系电话),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烨

电话:051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刘嘉琪????

电话:?180*****587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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