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防腐招标公告

烟囱防腐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响河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临沂市响河屯村。本次招标项目为烟囱防腐工程,湿法脱硫防腐,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120m,投资约200万元。

2.招标内容:烟囱内壁有机涂层防腐、航空色环标识喷涂、酸液收集和排出、烟囱爬梯、围栏、平台等钢结构防腐修理、烟囱出口防止烟囱出口外壁冬季挂冰设施等,详细的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5年7月3日17:00前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聚才路聚财商务中心409室)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须携带如下资料办理,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响河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

五.资格预审时间

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沂市响河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聚才路16号聚财商务中心409室

联系人:徐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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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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