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吨固体危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8万吨固体危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年处置2.8万吨固体危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TSSJZF-2015-7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涞水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核准号15-15

所属行业:

冶金矿产原材料

所属地区:

保定

招标内容:

年处置2.8万吨固体危废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备字[2014]60号批准建设、以核准号15-15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年处置2.8万吨固体危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规模:年处置固体危废2.8万吨;
3、建设地点:涞水县永阳镇丛西村;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范围:
利用公司现有水泥生产线,通过技术改造达到处置目的。购置炉渣类和污泥处理设备,包括板喂机、胶带输送机、缓冲仓、链板称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14台(套),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材行业工程设计水泥工程、非金属矿及原材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以上证件查看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报名时需拟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购买招标文件并未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 6 月 29 日至 2015 年 7 月 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 24日 09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三层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招 标 人: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涞水县永阳镇丛西村
联 系 人:孟晓勇
联系电话:189*****716

招标代理单位: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煤医道21甲
联 系 人:雷蕊
联系电话: 132*****0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雷蕊

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煤医道21甲

邮编:

063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tssjzf@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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