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HDLCG-********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44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3.5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各投标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勘察。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 1 月 13 日至2023年 1 月20 日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悉知,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4楼A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其他事宜
1. 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q.com,回复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17:00,联系电话:0514-********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