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5-06-26在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540CSIE3201/02
招标项目名称:神华宁煤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碳三加氢催化剂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碳三加氢催化剂 | 2台 | 详见第八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是长期从事催化剂生产制造的供货商。
2)业绩要求:
*a.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具有至少三项新建乙烯装置(非改造项目)的业绩,且催化剂投入运行至少两年(截止到2014 年12月底)。最近十年(截止到2014 年12月底)有新建乙烯装置(非改造项目)供货业绩。有效业绩证明必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b.有效业绩证明应标明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c.以上业绩均限定为投标文件中所推荐使用的催化剂牌号的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在认证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外投标人也应取得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 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5-06-2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5-07-0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16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07-21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1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1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黄瑞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100007)
联系人:马海燕
联系方式:+86-10-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