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河18米画舫船建造招标公告

晋安河18米画舫船建造招标公告

福州市晋安河18米画舫船建造项目邀请函


1.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州市晋安河18米画舫船建造项目(谈判文件编号:****-********)的下述货物和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中国境内合格的企业参加谈判。

2.采购内容和要求: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建造交船时间
交船地点

1
18米画舫船建造与交付
1艘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另册提供的《建造技术规格书》等
中选报价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期限不得超过2015年9月10日)完成画舫船所有设计、建造、船检、试航、验收等工作,并负责将画舫船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交付买方使用。
采购人指定的福州市内河码头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中的全部内容和服务进行完整响应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或服务进行响应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具备相应的造船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和服务的船舶制造厂家。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4.愿意接受邀请并参加谈判的企业,请按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6月17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者传真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7楼705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含电子文档)售价1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首次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7楼709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谈判时间、地点:谈判在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截标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首次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8.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变更,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书面通知各报价人,各报价人收到后应及时反馈书面确认收悉。


采购人: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南后街79B

联系人:周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网 址:www.fujianbid.com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 ****************

传 真:0591- ********

联系人:庄香东、黄鸿彬

电子信箱:huanghbvip@126.com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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