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乐余镇)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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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乐余镇)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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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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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本工程包括减速驳警示桩交通
标志波形护栏广角凸面镜双导向标志热熔标线道路指示标志桥梁栏杆刷白里程碑百米
桩桥梁信息公示牌路长制公示牌彩色标线路名牌等内容。工程估算价约95万元, 2023年2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招标工期:334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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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余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附属及安防设施年度维修工程: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
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9月2022年11月,如社保为代收代
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
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
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2年9月2022年11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
资格审查不通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
用办201823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
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
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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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1-13 08:30到2023-01-19 17:00
获取方式:在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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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1-31 14:00: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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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01-31 14:00:00
资格预审地点: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206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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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请申请人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除
节假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三楼
3.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若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授权委托人领取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并附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申请表包含
邮箱号联系人名称以及联系电话,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jszbtb.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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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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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苏烨
电 话: 0512-58669028
电 子 邮 件: 307729550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 系 人: 刘嘉琪  
电 话: 18013299587
电 子 邮 件: 286013576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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