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执法系统软、硬件招标公告

移动执法系统软、硬件招标公告

2015-06-29 11:35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建设>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办[2011]97号)及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环办函[2012]1484号)、《关于2014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环函[2014]1134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环境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成效,增强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并接入已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可视化监控平台、12369系统、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等环境监察业务系统的数据,兼容在建的应急指挥平台,构建以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的综合执法管理平台。为确保我市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厅相关要求高效有序推进,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如下:

1、时间紧,任务重,依据川环函[2014]1134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需要在2015年1月前完成招投标采购,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统一性,完整性,因此建议从“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移动执法系统” 中标单位处进行采购,其中标单位为成都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

2、已建的“全省12369环境举报系统”、“四川省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会与“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以上系统承建方与“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移动执法系统”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公司,为保证我市移动执法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后续运行维护的方便性,及时性,准确性,因此从以上中标单位处进行采购。12369环境举报系统、四川省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中标单位为成都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

3、本次移动执法需集成已建成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可视化视频监控平台”。利用本次项目采购的移动执法终端及软件,可以直接访问“省控重点污染源可视化视频监控平台”中的视频数据。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的中标单位为成都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

4、为确保数据的互联互通,保证执法业务数据从省、到市、到区县的上下三级贯通,只能选取与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移动执法系统”一致的供应商。

5、该项目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采购三次均流标,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成都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

现就此事向国内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6 月 30日至2014年 7 月 6 日止。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达川区环保局及达川区财政局。

达川区环保局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18)*******

达川区财政局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818)*******

2015年6 月 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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