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西溪北岸(水仙花大桥至旧西溪桥闸)绿道串联工程招标公告
九龙江西溪北岸(水仙花大桥至旧西溪桥闸)绿道串联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西溪北岸(水仙花大桥至旧西溪桥闸)绿道串联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圆山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市级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圆山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芗城区、龙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起点位于龙文区旧西溪桥闸,终点至芗城区水仙花大桥以西约1公里处,全长15.05公里。主要包括新建绿道、绿道路面改造、绿道两侧绿化提升、景观节点改造、标识系统、景观照明、绿化喷灌、节点喷雾系统等沿线景观整治提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园林安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4123.0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520.9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西溪北岸(水仙花大桥至旧西溪桥闸)绿道串联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工程规模标准):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配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各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招标控制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元,专业暂估价*******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1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类型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2)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3)根据闽建筑【2019】21号文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6)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4日 00:00:00至2023年2月7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2月7 日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保函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270号内双菱大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3幢2单元16层,邮编:******
电子邮箱:zzty516@126.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郭、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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