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因业务需要采购油气回收系统,包括油气回收装置1台和船岸安全装置2台,根据实际发船流速控制在300m³/h,按规范油气回收设备处理能力达到375m³/h,按照400m³/h处理能力设计。本项目只招国产系统装置设备。投标人需要提供设备、安装以及对应的调试,同时要进行售后服务。

  1. 项目单位: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油气回收系统装置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油气回收装置

双通道冷凝+吸附400m³/h

1

船岸安全装置

DN150

2

  1. 质保期:3年(需包含撬装装置内零配件及活性炭)。
  2. 供货期:100天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施工地点:广东省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 标段划分:不进行标段划分。
  5. 授标原则:当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3的为中标候选人,选取前1名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财务报表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 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3.3投标人须承诺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供货、售后服务及质保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且对本项目出具承担全过程技术服务、设备系统质量安全责任和售后服务保障的承诺书。

3.3.4投标人须承诺拟负责本项目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相应作业资格,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电气培训资格及其他特种作业证书等。

3.3.5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能力。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承诺函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采用冷凝+吸附规格的油气回收装置至少5套的业绩,要求处理能力在1000m³/h及以上且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一年以上。需提供盖章合同(可遮盖价格)、技术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设有维修服务机构,保证本项目的正常维护,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6日9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阳光酒店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宋丹

联系人:罗紫君部门经理:尚曌喆

电话:020-********

电话:180*****980

电子邮件:*********@qq.com

2023 1

,东莞市,东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油气回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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