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已进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2109-******-04-01-******),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猇亭区磨盘溪村孙家湾餐厨处理厂旁
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31亩,本项目处理规模为200t/d,处理对象主要为厨余垃圾。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200t/d)、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各系统所有设备及材料(含所有仪表、控制设备、系统设备配套的电机、控制柜、电缆及其辅材、管道、阀门及附件、主辅材料等)的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2)提供设备的说明书、保养手册、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合格证、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图纸、报关单(若为进口产品需要提供)及招标人所需的其他材料等。(3)提供各系统满足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4)提供满足各系统DCS控制系统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含工艺原理、控制逻辑及控制要求),所有交互数据采用工业以太网通讯方式传输,要求投标人开放自控系统DCS数据并提供DCS和组态画面源程序。(5)提供各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的技术服务等,至达到约定技术要求为止。(6)提供各系统设备、管道、附件的防腐、油漆。(7)提供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提供运行服务手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履约期限: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2023年6月30日之前开始调试,各项任务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节点工期完成。
6、供货及安装地点: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施工现场。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9、所有产品(设备)质保期要求:不少于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安全管理(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1》,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以相互兼任)。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1》,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法提供满足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的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证书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2》,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完成过厨余(或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厨余(或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00t/d,业绩合同中处理工艺主要路线须包含“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净化+污水处理+臭气处理”或业绩合同中设备供货清单须包含上述各个工艺段的主要设备之一(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1.9各工艺系统主要设备一览表”)]。[业绩考核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设备供货清单进行补充证明。]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1个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6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月13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bid/)。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39号
联系人:朱婷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易小力
联系电话:13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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