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塔设备招标公告
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塔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夏石嘴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己由宁储粮公司以宁储粮【2015】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石嘴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烘干塔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石嘴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塔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NXITC150601H021
3、建设地点:石嘴山市
4、招标范围:300吨玉米兼水稻烘干设备 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
3.2投标企业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三个月内缴费凭证复印件)
3.4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截止于2015年7月3日17时00分),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近期三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4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联 系 人: 陈晨、李峰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nxzb5058217@126.com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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