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岭社区立体车库项目招标公告
桃花岭社区立体车库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桃花岭社区立体车库项目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拟建机械式立体车库,提供建设泊位72个,占地面积约为268㎡。(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路。
3、招标范围:(属于交钥匙工程)立体车库及附属工程施工、土建基础施工、立体车库施工、外封装优化功能和施工及夜景灯光优化布局及施工等。立体车库主体结构及设备工程(含高速提升系统、搬运横移装置、出入口附属设备、电气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和检测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景观照明、强弱电系统)、屋面工程、外封装工程、场内动力电源、车辆出入口精装修、一层车辆出入口管理用房精装修、监控系统,道闸设备,停电时备用的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和安装、公司LOGO及宣传标识标牌、交通标志标线、排水系统、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操作技术培训、试运行(含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用、重载试车费等)、竣工验收(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交付使用和质保期维护保养、维修、计费系统及相关配套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材料二次转运、立体车库基础、道路工程、绿化等)。外接电源由甲方提供,乙方配合。若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说明,但在整个设备安装和运行时不可缺少,则其应包含在招标范围内,且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4、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5、工程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机械车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设备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六层及以上);(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从办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从办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满足)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不得互相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下载)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从办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从办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月13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一涤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民佳家园S1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颖、李超
联系电话:0717-*******、132*****739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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