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分公司2023年湿钛精矿干燥加工资格预审公告
选矿分公司2023年湿钛精矿干燥加工资格预审公告
选矿分公司2023年湿钛精矿干燥加工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选矿分公司2023年湿钛精矿干燥加工 (PGKYGSFGZYD230*****206)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钛分公司生产技术室(安环保卫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选矿分公司2023年湿钛精矿干燥加工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2投标人的生产场地应具有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使用权证或租用手续);具备合法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应的安评、环评手续或文件)。 3投标人未被鞍(攀)钢列为黑(灰)名单、政府失信企业名单。4为保证招标人出厂产品质量,只有一条生产线的投标人在合同加工期间不得干燥除招标人的湿钛精矿;具备二条及以上生产线的投标单位须指定本项目的专用生产线,投标人须出具书面盖章的承诺材料。 5中标方现场有招标人的钛精矿时(包括湿矿与干矿)不允许堆放或干燥攀钢以外单位的钛矿(钛中矿或钛精矿)。6若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有新的要求或政策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要求的条件。其他要求:现场评审由招标人组织实施。1投标人的厂址、是否具有与投标文件干燥加工能力相匹配的相关设备设施以及机具、现场评审时是否能够立即投入生产,产能≥9000吨/月等,以评标专家团队现场考察结果为准。2投标人须具有:①自动取样设备,同时须具有存储2000吨(约800m2)湿钛精矿的能力与储存800包以上成品包矿的库容能力,(现场评审:核定方式为,单包矿占地面积约1.2m2,最大垒高3层 )。②要求加工场地全流程视频监控设施,视频内容必须保存15天以上。③投标人的厂内公路、湿矿堆放场地、包矿堆放堆地地面需是平整的水泥地面,地面不允许有破损和杂物;湿矿与包矿的堆场必须有顶棚。④投标人干燥能力≥9000吨/月,且投标人干燥工艺流程中必须具有除渣筛分装置。⑤投标人必须设置质计量管理人员并配置相关的检测设备(包括不限于100目标准筛、量值不超过2000kg计量电子台秤、1500kg工作标准物质),负责干燥工艺管理并建立生产、质量台账记录。⑥投标人干燥用燃料介质必须为天然气、煤气或煤,具备该条件情况下,间接干燥工艺中标量优先。3.6本次招标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1月13日21时30分至2023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报名。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1月13日21时30分至2023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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