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水西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水西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新余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水西镇黄家村何家村小组、太洲村小组,水西镇五星村官田村小组、河头村小组、堎头村小组、屋场村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G50H******、G50H******、G50H******、G50H******等4幅图。
????(二)四至范围:水西镇黄家村、五星村,具体拟征收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见附件1。
????(三)涉及水西镇黄家村何家村小组、太洲村小组,水西镇五星村官田村小组、河头村小组、堎头村小组、屋场村小组(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面积:约49.57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用途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新余市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新余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30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在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xyhdz.xinyu.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新余高新区住建局
联系地点:新余高新区春龙大道6栋三楼?
联系人员:胡鹏
联系电话:180*****657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
新余市水西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地块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拟征地红线图需套合最新影像 |
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盖章) ????????????????????????制图单位:(盖章)
标签: 水西大桥危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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