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市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3】1290号文批复了项目的可行性,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保[2011]30号文批复了北海市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自治区水利厅以桂发改投资【2014】1097号文及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海市水利局、北海市财政局以北发改投[2014]143号文下达了北海市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投资计划14524万元,其中,北海市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54.70万元,项目法人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因项目第一次招标时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足三家导致流标。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重新招标报告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 88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北海市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重)
建设地点:位于北海市城区的西北面和周江左岸至出海口,合浦县城南面。
服务期限: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晢定为4年(根据投资计划分期下达实际情况可调整),拟在项目内布设水土保持监测点位10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采用地面定位观测和调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施工准备期监测1次;施工期和运行期雨季期间每月监测1次,遇强降雨过程后加测1次;每年监测不少于6次;自然恢复期每年2次。
项目简况:北海市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属于Ⅳ等工程,堤防工程、排涝涵闸的级别为4级,防洪(潮)标准为20年一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桂政发[2000]40号),北海市合浦县属于重点治理区,北海市海城区属于重点监督区。参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相关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采用二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14年。水土流失责任范围总面积为58.89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49.00hm2,包括主体工程区、附属企业及生产区、土料场区和临时堆土场防治区;直接影响区为项目施工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面积为9.89hm2。
服务内容及要求:北海市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进行,根据工程施工特征,本项目监测方法采用调查监测法、地面观测法及现场巡查。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财务要求:无要求。
3.3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资历,且承担的监测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人员要求: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取得上岗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其中要求承担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并且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专业。
3.5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5.3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申请。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地址: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中心四层)。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元整(¥250.0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申请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30天内,申请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4.3.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期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查);
4.3.2获取资格申请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要求如下:
⑴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否则拒绝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⑵ 所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资格申请单位。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4.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7月17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6日10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中心四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7.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技术负责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资格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69号
邮 编:536000
联系人:黄工程师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01
联系人:钟慧
电 话:****-*******
传 真:****-*******
E-mail:kwzb@163.com
网 址:www.kwbid.com.cn

招标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黄瑞河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译珍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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