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祥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勘察设计(0033a263505e82ab4a5ea6b31223c8cb3f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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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祥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咸祥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QTJY(2023)-022

1. 招标条件

咸祥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2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150万元,建设规模:共三个分项工程,分别为(1)咸祥镇龙尾契工业区块截污纳管新建工程;(2)咸祥镇1.5平方公里污水零直排示范区改造工程;(3)咸祥镇芦浦村(乐家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工程分项名称

总投资

1

咸祥镇龙尾契工业区块截污纳管新建工程

约450万元

2

咸祥镇1.5平方公里污水零直排示范区改造工程

约850万元

3

咸祥镇芦浦村(乐家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约850万元

注:工程分项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工程费用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概算审核为准。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4服务期限:咸祥镇龙尾契工业区块截污纳管新建工程: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咸祥镇1.5平方公里污水零直排示范区改造: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咸祥镇芦浦村(乐家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应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勘察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 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16时00分之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或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账号名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

银行账号:300*****000******

提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或缴纳凭证与填写好的投标报名函(见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于2023年1月20日16时00分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3如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请关注招标公告的发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文件。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5楼

联 系 人:朱莎莎、张楠、黎晖、杨立平、傅金亚

电话:0574-********

传真: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零直排 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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