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电力字(2022)13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汇能集团长川发电有限公司

(2)工程规模: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工程

(3)招标范围

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含五通一平、临建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工程质保期内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同时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评价工作,确保工程达标投产,争取获得行业优质工程奖,力争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等所有工程的监理。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本期工程设计、施工范围内所有主辅生产系统、设施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b、所有消防、厂内外道路、运灰道路、灰场(包括防渗、建筑等)工程、厂区供水工程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c、施工准备、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工程、临建设施工作、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含桩基、强夯)等五通一平等所有施工准备阶段工作;

d、全厂绿化工程、亮化、硬化、宿舍楼、停车场、物资库房等所有工程;

e、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设备卸车、到货验收、记录、保管等所有管理工作;

f、环保、水保、安全文明施工、植被恢复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

g、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到整套机组移交生产;

h、本工程范围内的通讯工程、安防监控、门禁工程、防洪工程;

i、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包含场外灰场、道路、入厂道路、边坡治理等);

j、组织图纸会审、安全工程例会,过程资料把控等涉及本工程所有过程管理工作;

k、负责本工程创优的质量评价工作。

l、负责编制发行施工日报、周报、月报,每周收集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施工影像资料等所有涉及本工程基础资料上交委托人资料员处。

本工程与已建成即将投产长滩电厂的详细接口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文件

本工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实行全过程监理,即对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

在建设施工前期阶段,协助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协助进行施工招标,协助进行采购招标,协助签订施工合同和采购合同;在建设实施阶段控制建设的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协调工程建设施工、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职”的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按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等。参加达标投产、创优各阶段活动,直至质保期和创优工作结束。

组织质量评价人员对本工程项目按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强制性条文及观感质量六个评价项目进行单项工程、单台机组、整体工程的质量评价,单项工程及整体工程需编制符合创优要求的质量评价报告。评价过程应提出工程创优的建设性意见。

(3)投产日期:本期工程初步计划于2023年06月28日浇注第一罐混凝土,一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10月05日投产,二号机组计划于2026年01月05日投产。不含施工准备(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行业监理资格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近6年(2017年-2022年)有至少2台600MW(含以上等级)机组合同业绩及已投产1台600MW机组(含以上等级)燃煤机组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监理等全过程监理的业绩。

(8)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备注:业绩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监理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8日-2023年1月29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照常上班,逾期不再接受)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4层计划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特殊情况可采用远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封面:单位基本信息(所投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标段名称(见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名称、标书领取人姓名、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为标书唯一领取人);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

6.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与汇能集团官网(www.huinenggroup.com)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院 磊

电话:158*****450/0477-*******

邮箱:hnctfd_ztb@vip.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超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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