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数科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数科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宁夏数科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XYZB-NXYC-*******,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对平台应用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计算存储分离”的部署方式搭建私有云平台,私有云资源池网络架构采用传统组网方式,本项目部分遵循接入-汇聚的架构。交换机均采用主备的方式实现高可用,采用交叉连接模式进行跨层互联;服务器双上行到接入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双上行至私有云资源池核心交换机。

本项目硬件设备包括4台管理节点、4台计算服务器、5台存储服务器、2台核心交换机、6台万兆接入交换机和2台千兆接入交换机、4台防火墙(异构)、1台网闸、1台备份一体机、1套千兆等保2.0三级安全设备等。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

(2)服务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

(3)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完成到货、安装、部署调测工作。

(4)质保期: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6个月。

1.2项目预算:224.4万人民币(不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项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采购清单及限价”,投标人任意一项不含增值税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的2021财年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新注册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4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资格。须提供可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其他纳税人证明材料。

2.5投标人若为本项目产品的代理商则需提供由制造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如投标人为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关于原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及售后服务承诺。若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原制造商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行为;

(8)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41800分至20231月20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招标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找到本项目填写信息,并加入购物车。选择网上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谈判室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邀请函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

4.4报名结束后,投标人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中选中本项目,点击“标书下载”,招标文件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投标人必须安装投标文件作工具,才可查看及编辑文件,该工具在系统中“下载中心”下载安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217900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投标保函(如有)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10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以电子投标方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唱价结果。

注:(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异常时的处理:

A、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B、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电子招投标要求:

5.6.1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宁夏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6.2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IPASS电子证书:

①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供应商服务”-“IPASS自服务”;

②登录“中国联通招标与招标网”- “IPASS服务”。

IPASS及数字证书全国统一受理电话(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400-0210-01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至目前,IPASS电子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如证书过期,请及时续费。

5.6.3投标人在参与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IPASS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400-0210-010;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话(注册供应商问题):010-********(根据语音提示转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根据语音提示转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5.6.4投标人须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下载以及投标文件的上传。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系统管理”→“共享文档下载”,共享文档的“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安装和学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2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王聪、张晨、刘伟、马海宁、赵甫

电话:156*****218138*****828187*****222182*****555182*****888

传真:0951-*******

电子邮件:186*****172@163.com

账户名称: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正源支行

账号:501*****008******

联行号:402*****0151

招标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信通大厦4楼

联系人: 荣先生

电话:155*****477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日


发布单位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夏

标签: 服务平台 基础设施 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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