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物资招标公告

农用物资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5]A0616-5号计划函要求,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应城市农业局农用物资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CZFCG2015-A0616-5
二、项目名称:农用物资采购项目
三、询价内容及预算:
第一包:复合肥,N、P、K总含量≧51%,其中N-P-K为25-10-16单项指标正负不超过1%,高塔颗粒肥。40万元全部用来采购复合肥。
第二包: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水稻叶面肥,质量符合农业部制定行业标准NY1107-2010(微量元素型)。20万元全部用来采购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
第三包:农药杀虫剂,防治二化螟,氯虫苯甲酰胺(氯苯酰)及其复配剂或氟苯虫酰胺及其复配剂。30万元全部用来采购农药杀虫剂。
第四包:农药杀虫剂,防治稻飞虱,25%噻虫嗪10克/亩或25%吡蚜酮20克/亩。6万元全部用来采购杀虫剂。
第五包:农药杀菌剂,防治纹枯病,30%苯甲.丙环唑20毫升/亩或80%戊唑醇10克/亩。9万元全部用来采购杀菌剂。
第六包:农药杀菌剂,防治稻瘟病,2%春雷霉素80毫升/亩或40%稻瘟灵80毫升/亩。15万元全部用来采购杀菌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具备按政策要求、规定时间将采购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的能力;
2、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企业信用度高,有类似本项目经营业绩,无合同违约记录,无农药、肥料经营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所投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质量合格证;
6、需提供2015年度湖北省或应城市农业部门认定的测土配方施肥企业协议或文件。(适用于1-2包)。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4日下午17:00时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地点 :
报价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提前半小时进场;
报价地点:湖北省应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应城市粮贸街二号)
七、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联系方式:
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金刚
电话/传真:****-*******
地址: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粮贸街2号)
应城市农业局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138*****739
地址:应城市蒲阳大道58号

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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