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保定市蠡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61*****0126-1-1
1.招标条件
保定市蠡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1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50万元已到位。招标人为蠡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准招标,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市蠡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
2.2工程地点:潴龙河右堤东五夫至刘佃庄段(桩号48+159~58+780);
2.3主要建设内容:
保定市蠡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复堤和堤顶路面硬化,治理长度10.621㎞。设计标准为 20年一遇。
2.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2.5施工计划工期:90天。
2.6预计开工时间2015年7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近10年内且须近10年内至少有1项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库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不低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鉴定书认定的完工日期为起算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蠡县电影院三楼)3楼信息发布区持: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5)经办人养老保险原件;(养老保险本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蠡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蠡县城内永兴南大街
邮政编码:071400
联 系 人:徐金峰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邮政编码:050010
联 系 人:付蔚、苗军锋
电 话:****-********
传 真:****-********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联系人:黄斌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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