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编制招标公告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威宁县国土资源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威宁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编制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威宁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编制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WZC-2015-083号

三、项目序列号:WZC-2015-083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A包:*******.00 B包:*******.00
2.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备注
A包威宁县中水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登记项目采购见《招标文件》
B包威宁县牛棚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登记项目采购见《招标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A包:中水镇共有19个村,总面积102.23平方公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42宗,宅基地使用权14023宗。(详见《招标文件》)。
B包:牛棚镇共有20个村,总面积180.02.23平方公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51宗,宅基地使用权12032宗。(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资金:
A包:*******.00元、B包:*******.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资质范围中必须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内外业)、地籍测绘);
3、承担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城镇地籍调查业绩合同至少一个;
4、在报名获取采购资料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范围中必须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内外业)、地籍测绘)(副本)、业绩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书上必须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原件经审查后带回,复印件留存。其余资质、资信文件在开标现场提供,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提供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6月26日 08时30分-2015年07月02日 17时30分
2.地点:本中心招标投标股(威宁县威双大道西城花园),乘1路、3路、5路公交车在农科所站下车可到达)。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威宁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威宁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一、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威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威宁县健康路
联系人:马 婷
联系电话:183*****0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黄先元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06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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