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设备招标公告

空气净化器设备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人: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空气净化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15A1120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联系地址

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重庆市渝中红岩村52号)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项目开标时间

2015年7月6日上午10:00

采购品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详见附录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资质。

4.具有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资质。

5.如国外品牌需提供厂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其他特殊资格。

报价文件要求及成交原则

1.各供应商以密封报价方式将报价文件于2015年7月6日上午9:30前交采购人,逾期不再受理。

2.各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法人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各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采购产品成本、运输、安装、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并予以注明。

4.各供应商的报价含单项采购产品的单价和所有采购产品的总价两部分,并以表格方式标明,报价必须打印不得手写,总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标明的最高限价(见附件)。

5.各供应商报价文件需标注设备品牌及相应技术参数。

6. 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严格保证各采购产品符合附件中产品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报价时要对采购人标明的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质量及售后服务作出响应。

7.严禁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否则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技术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9.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10.验收条件:中标供应商按采购合同要求需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合格证及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相应报关单。

11. 结算方式: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双方签章。

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货款全额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95%,另外5%货款质保期后无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支付给供应商。

附件:

空气杀菌净化器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技术参数/描述

数量(台)

单价(元)

1

空气杀菌净化器

(1)

立式机

·复合型空气净化系统:三级吸附过滤单元、紫外线杀菌单元、羟基自由基杀菌单元、光触媒杀菌单元、纳米管过滤器。

·适用净化面积:165m。

·洁净空气输出量:8.7m/min。

·处理风量:最大16m/min;4档调节。

·功率:350w;带定时;带遥控功能。

·作用:杀灭空气中浮游细菌和病毒菌;消除甲醛等各类挥发性有害气体;去除空气中浮游粉尘。

3

23500

2

空气杀菌净化器

(2)

立式机

·复合型空气净化系统:三级吸附过滤单元、紫外线杀菌单元、羟基自由基杀菌单元、光触媒杀菌单元、纳米管过滤器。

·适用净化面积:99m。

·洁净空气输出量:6.4m/min。

·处理风量:最大16m/min、3档调节。

·功率:280w;带定时;带遥控功能。

·作用:杀灭空气中浮游细菌和病毒菌;消除甲醛等各类挥发性有害气体;去除空气中浮游粉尘。

3

17500

3

空气杀菌净化器

(3)

壁挂机

·复合型空气净化系统:三级吸附过滤单元、紫外线杀菌单元、纳米管过滤器、活性炭管过滤器。

·适用净化面积:66m。

·洁净空气输出量:4.1m/min。

·功率:280w;带定时;带遥控功能。

·作用:杀灭空气中浮游细菌和病毒菌;消除甲醛等各类挥发性有害气体;去除空气中浮游粉尘。

3

9000

备注:以上设备采购含辅材、调式安装、运输、税金等,总额最高限价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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