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公安督察(纪检)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公安厅公安督察(纪检)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山西省公安厅公安督察(纪检)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公安厅的委托,对其所需公安督察(纪检)应用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安督察(纪检)应用系统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15-0219]G121-A170-G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1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工作平台

12

2

执法办案监督

12

3

警务评议

12

4

可视化督察调度

12

5

行政管理监督

12

6

信访汇聚

12

7

监督检查(含视频、语音、卫星定位、综合应用)

12

8

廉政档案

12

9

党廉考评

12

10

执纪办案

12

11

分析研判

12

12

管理中心

12

13

接口开发

12

14

数据挖掘工具

12

15

图形报表展现工具

12

16

集成费

1

17

多维数据分析工具

12

18

ETL数据抽取工具

12

19

※数据库服务器

24

20

※应用服务器

48

21

存储

12

22

光纤交换机

12

23

数据库软件

12

24

中间件软件

12

25

交换机

24

26

机柜(含KVM)

11

27

单路前端电话录音盒

2,220

28

4路前端电话录音盒

200

29

网上督察中心

1

30

管理终端

32

31

驻场服务

3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0日内供货完毕。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交货地点:山西省公安厅、各市公安局、各县公安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3)、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06-29至2015-07-13,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五楼533财务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

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六、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持单位委托书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

单位名称

承办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时间:2015-07-21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五一路36号

联系人:曹胜利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项目联系人:于卫民

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030001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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