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机关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机关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公安局机关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15: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6日09:15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预算金额 | ¥3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玉、刘敏、叶文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玉、刘敏、叶文君0591-******** |
项目概况
福州市公安局机关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机关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空调机组 | 机关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 1(项) | 否 | 对老旧的集中空调的机房侧进行更换,并增设冬季供暖功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35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由中小企业制造商生产的货物金额须占比为40%以上,投标人应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占比承诺函。投标人所投中小企业货物制造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叶文君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叶文君
电 话: 059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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