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汶村站、海宴站、狮山站等6座变电站站内建筑物大修等9个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0kV汶村站、海宴站、狮山站等6座变电站站内建筑物大修等9个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地区
2.2建设规模:110kV汶村站、海宴站、狮山站等6座变电站站内建筑物大修等9个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110kV汶村站、海宴站、狮山站等6座变电站站内建筑物大修等9个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变电站站内建筑物大修(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变电管理二所办公楼房屋整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同类的施工业绩。
3.5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6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6 月 30日至2015 年 7 月 6 日,每日上午 9:30至 11: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注:具体办事窗口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查询】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一式一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单独递交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
注:投标人提交一套报名资料并使用书式装订且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并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若为电子版,不收取押金;图纸若为纸质,收取押金 1000 元,在归还图纸时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以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地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易华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704室 邮编:510080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134*****097 传真:***-********
7.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0750)******* 。
2015年 6月 29 日
附件一:《投诉和受理》、附件二:《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附件一: 《投诉和受理》
投诉和受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审计部投诉。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审计部,邮政编码:529000;举报邮箱:jmpsh @csg.cn;举报电话:185*****110,(0750)*******。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表 1。
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附表1: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