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翟庄子村、远景二村)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翟庄子村、远景二村)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20*****5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平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翟庄子村、远景二村)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财政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约3110.3265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对翟庄子村、远景二村实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硬化部分、绿化美化部分以及亮化环境提升等方面的改造。
2.2.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翟庄子村、远景二村)施工
对翟庄子村、远景二村实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硬化部分、绿化美化部分以及亮化环境提升等方面的改造。
2.4.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3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甲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翟庄子村、远景二村)施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部组成人员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1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9、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相关退休返聘合同。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11、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在开标阶段扫描证书上二维码确认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如投标人未提供纸质电子注册证书或者经扫描后信息不符或者任何导致无法查询的,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均按照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已实行电子注册的)均按照本条执行。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1-16 09:00:00至2023-01-20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获取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2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10 14:00:00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1号津农精品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2-10 14:00:00
开标地点: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1号津农精品三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凡具备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www.zcqzc.com)上报名成功并关注项目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2室);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4、本项目图纸每套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3年03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共计291日历天)。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A座34层
联系人:张金鑫
联系电话:151*****5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2室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158*****062151*****303
电子邮件:chenchen02@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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