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化原型设计及数据规范研究招标公告
可视化原型设计及数据规范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或“招标人”)的委托,对国华电力可视化原型设计及数据规范研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概括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华电力可视化原型设计及数据规范研究项目
2.2招标编号:CSIE********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国华电力可视化整体架构规划方面:
在智能国华整体建设框架下,以“国华电力核心业务全过程运行体征可视化”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常态化的安全高效生产运营以及有效的应急管控,分析国华电力本部侧和电厂侧建设需求,研究制定国华电力可视化整体架构,形成《国华电力可视化整体架构规划报告》。
国华电力可视化详细设计方案制定方面:
依据《国华电力可视化整体架构规划报告》工作成果,综合利用先进可行的数据可视化技术、GIS技术、二三维一体化技术、三维技术、三维全景技术、视频融合等技术,在智能国华整体建设框架的基础上和智能国华信息平台的框架下,紧紧围绕常态化的安全高效生产运营以及有效的应急管控,以实现基建和运行期间“建造过程可视化”、“安全可视化”和“信息透明化”和“管理运营情景化”为抓手,满足业务应用为目的,开展国华电力可视化详细方案设计工作,完成《国华电力可视化详细设计方案》,为智能国华的最终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根据《国华电力可视化详细设计方案》,细化方案中交互式载体展示内容设计部分,交互式载体展示内容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对业务管理、生产操作、决策支持等发电生产全过程数据进行梳理,对于招标方需要进行可视化展示与交互的内容,同时考虑参观、演示汇报需要,依据《国华电力可视化详细设计方案》成果,定义相关主题,并结合大屏、PC机、移动终端、电子沙盘等交互式载体,制定具体的显示场景,完成相关页面的设计。
国华电力可视化演示DEMO:
可视化演示DEMO应包含典型业务演示和功能演示:
典型业务演示应在智能国华整体建设框架下,基于《国华电力可视化整体架构规划报告》成果,综合利用先进可行的数据可视化技术、GIS技术、二三维一体化技术、三维技术、三维全景技术、视频融合等技术,按照招标方拟定的典型业务,从国华本部、电厂、系统、设备四个层级,构建国华电力典型业务可视化原型演示DEMO。
功能演示应基于《国华电力可视化详细设计方案》和展示内容设计方面的成果,完成国华电力可视化原型功能性演示DEMO,功能性演示DEMO应实现《国华电力可视化详细设计方案》功能点和展示内容成果的全覆盖。
国华电力可视化建设数据规范研究方面:
为保证电厂设计、设备设计、数据可视化、GIS、三维、三维全景、视频融合等数据资源的共享与集成,实现国华电力可视化的多级互联,开展国华电力可视化建设数据规范的研究工作,构建国华电力可视化数据架构规范,完成《国华电力可视化建设数据规范》和《国华电力数字化移交数据规范》实现各类数据接入的标准化,做到数据与数据应用平台的无关性。
总结北京燃气热电安全消防保卫中心系统建设实施情况,结合上述工作成果,完成《国华电力安全消防保卫中心系统建设实施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数据可视化、GIS、视频融合等的咨询与系统设计开发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应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业绩和成功应用案例,具有应用数据可视化、GIS、三维全景、视频融合等技术进行项目实施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在招标项目现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5年6月30日-7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供以下资料到神华招标网系统或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现场购买提供原件,神华招标网系统提交扫描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三标体系认证(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含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制造许可证)、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制造厂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如需)、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和参数上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注册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注册,现场购标的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业绩证明材料需原件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网上申请购标的需扫描提交)。
b) 如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方式及咨询电话:
(1)登陆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通过供应商登陆模块,进行网上购标,并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全部资料;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
(3)技术支持电话:***-********;
售标审核电话:***-********,***-********。
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2开标地点:北京市国华投资大厦6层第一评标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5.3投标文件递交:请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力源里3号
邮编:100025
联系人:李绍卓
电 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 系人:张超、杨涛
邮 箱:shgnjc@163.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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