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舞台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16: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7日14:30 | ||
开标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室 | ||
预算金额 | ¥2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77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与东园路交叉口莆仙大剧院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5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谢151*****775 邮箱:*********@qq.com |
项目概况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
项目名称: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 |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舞台灯光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意:①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且投标人未提供查询结果的,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②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明细:资格证明文件的补充 描述: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2、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开户证明。提供的资信证明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与东园路交叉口莆仙大剧院内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室
联系方式:小谢151*****775 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电 话: 151*****775
标签: 舞台灯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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