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北侧灵州路和南侧支路西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北侧灵州路和南侧支路西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北侧灵州路和南侧支路西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18: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路北侧同心街东侧泰和苑(原依瓦诺小镇)南门商铺三十一号楼107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29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路北侧同心街东侧泰和苑(原依瓦诺小镇)南门商铺三十一号楼107号)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316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河奇路4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皆朋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洋133*****316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docx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北侧灵州路和南侧支路西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北侧灵州路和南侧支路西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测量、勘察、施工图纸设计和后期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限至交工验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财务、技术及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胜利路北侧同心街东侧泰和苑(原依瓦诺小镇)南门商铺三十一号楼10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胜利路北侧同心街东侧泰和苑(原依瓦诺小镇)南门商铺三十一号楼1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费率(%):工程中标价的2.3
2.项目费率最高限价为:工程中标价的2.3%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河奇路419号
联系方式:郝皆朋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联系方式:潘洋13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洋
电 话: 1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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