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BYCT-2023001)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BYCT-2023001)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扬州诚投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BYCT-*******)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CT-*******

项目名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万元

最高限价:20.5万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在2023年1月19日下午5:00前(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同时需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报名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报名将视为无效。

2、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磋商文件收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诚投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宝应县水韵江南小区22栋45-46门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3年1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诚投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宝应县水韵江南小区22栋45-46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地  址:宝应县白田中路

联系方式:137*****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诚投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水韵江南小区22栋45-46门市

联系方式:13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邵振广    电   话:137*****059

项目联系人:李成新          电   话:135*****818

九、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对于小微企业实行价格扣除;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4.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采取非现场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线上开标。

6.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6.1选择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14点 30 分。 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第二轮报价密封同时一次性递交。

6.2选择邮寄递交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第二轮报价密封进行递交,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寄地址:扬州市宝应县水韵江南小区22栋45-46门市诚投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李成新;联系电话:135*****818)。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收件地址、收件联系人、收件联系方式等信息。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情况,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月 31日14 点 30 分)前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投标人在快递寄出后,应及时主动跟踪寄件进程,并与收件联系人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CT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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