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皇姑区困难群体“两节”救助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皇姑区困难群体“两节”救助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皇姑区困难群体“两节”救助物资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2023年皇姑区困难群体“两节”救助物资采购
01-01:大米(数量:3998袋)
1.碎米总量 ≤10.0%
2.不完善粒≤3.0%
3.杂质总量 ≤0.25%
4.互混率 ≤5.0%
5.黄粒米 ≤1.0%
6.水分 ≤15.5%
7.铅(以Pb计) ≤0.2%
8.镉(以Cd计)≤0.2%
9.黄曲霉素B1 ≤10 u g/kg
10.六六六 ≤0.05mg/kg
11.滴滴涕 ≤0.05mg/kg
★12.大米规格:5kg/袋
13.产品要求:米质半透明,色泽青白,自然清香。
01-02:面粉(数量:3998袋)
1.水分 ≤15.5%
2.干基灰分 ≤0.7%
3.粗细度 "CB36号筛全部通过; CB42号筛留存量不超过 10%"
4.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
5.气味 正常
6.总汞(以Hg计) ≤0.02%
★7.面粉规格:5kg/袋
8.产品要求:具有产品应有色泽、状态、气味正常,无有害杂质,无霉变,无结块,手捏有滑爽感,且有形易散,包装完好,实重必须大于等于标重。
01-03:大豆油(数量:3998桶)
1.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2.透明度澄清透明
3.过氧化值≤0.25g/100g
4.酸价≤0.5mg/g
5.水分及挥发物≤0.1
6.不溶性杂质 ≤0.05%
7.总砷≤0.1mg/kg
8.铅含量 ≤0.1mg/kg
9.花生二烯酸 ≤0.1%
10.十七烷酸≤0.1%
11.月桂酸≤0.1%
12.豆蔻酸≤0.2%
13.木焦油酸≤0.5%
14.棕榈油酸≤0.2%
15.十七碳一烯酸≤0.1%
16.花生酸0.1%~0.6%
17.山嵛酸≤0.7%
18.油酸17%~30%
19.亚油酸48%~59%
20.亚麻酸4.2%~11%
21.硬脂酸2.0%~5.4%
22.棕榈酸8.0%~13.5%
23.芥酸≤0.3%
24.花生一烯酸≤0.5%
25.黄曲霉素B1≤5μg/kg
26.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27.苯并(a)芘≤8.0μg/kg
28.烟点≥210℃
29.冷冻试验澄清透明
★30.规格:5L/桶
产品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生产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净含量、食品产地、联系方式、营养成分表、食品生产许可编号、质量等级、非转基因。
01-04:杂粮礼盒(数量:20盒)
★1.规格:≥2500g/箱
2.产品要求:礼盒内包含小碴子、高粱米,黄豆、燕麦米、荞麦米、糙米、黑米、八宝米,需独立包装。
3.外观应饱满完整、无霉变、无异味,没有进行过上光处理,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01-05:调料礼盒(数量:20盒)
1.产品要求:酱油、米醋、料酒、花椒油、芝麻酱、香油等
2.外观完整,包装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装卸、储存。
3.调料礼盒规格:至少6种
01-06:果汁礼盒(数量:20盒)
★1.果汁含量:≥80%
2.蛋白质:≤2%
3.脂肪:≤2%
4.碳水化合物:≥8克/100ml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将采购物资送达 11 个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1月0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
地址: 松花江街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8号二楼37门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晁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