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昌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昌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1.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建立合作社管理名录,清理整顿空壳社、家族社、一人社,引导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进行自动注销处理。2. 建立辅导员队伍,并开展辅导员和名录内的合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技术指导。3. 对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一定比例重点扶持的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服务(服务期限3个会计年度,每年100个合作社),指导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建昌县河东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首山湖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正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