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采购(动力维修中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气体采购(动力维修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气体采购(动力维修中心)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50,000.00
最高限价(元):9,950,000
医大一院和平院区及浑南院区气体站管理配送的气体,气体种类及执行标准、技术指标,年用量,详见附表。
1、按国家规定的气体标准为医院提供液氧、液氮及相关医用气体。
2、供气厂家应根据医院用气量,自行提供各类周转合格气瓶及2个5m3/1.6Mpa低温液体贮槽。
3、供气厂家需要自行解决气瓶、周转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液氧)搬运装卸起重运输设备。
4、液氧罐充装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安全防护措施完备。
5、供气商还需提供完备的措施,保证合同规定气体供应的应急预案。
6、供应商需提供环境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7、气体运输操作人员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8、运输车辆营运手续完备。
9、要根据气象预报,对特殊天气采用应急预案,确保供气安全,提前拿出切实可行的预备实施方案。
附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用量 | 规格、单位 | 执行标准 | 技术指标 |
1 | 液态氧 | 6000立方 | 立方 |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 ≥99.5% |
2 | 杜瓦罐 | 150罐 | 175L |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 ≥99.5% |
3 | 医用瓶氧(氧气) | 1350瓶 | 40L/12.5Mpa±0.5 |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 ≥99.5% |
700瓶 | 8L/12.5Mpa±0.5 |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 ≥99.5% |
2300瓶 | 4L/12.5Mpa±0.5 |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 ≥99.5% |
8500瓶 | 3L/12.5Mpa±0.5 |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 ≥99.5% |
4 | 液氮 | ******升 | L | GB*****-2012 | ≥99.99% |
5 | 氮气 | 2850瓶 | 40L/12Mpa±0.5 | GB*****-2012 | ≥99.99% |
6 | 高纯氮气 | 3瓶 | 40L/12.5Mpa±0.5 | GB/T8979-2008 | ≥99.999% |
7 | 二氧化碳 | 600瓶 | 40L | GB1886.228-2016 | ≥99.5% |
20瓶 | 15L | GB1886.228-2016 | ≥99.5% |
20瓶 | 8L | GB1886.228-2016 | ≥99.5% |
8 | 高纯二氧化碳 | 900瓶 | 40L | GB/T*****-2009 | ≥99.999% |
9 | 高纯氦气 | 50瓶 | 40L/12Mpa±0.5 | GB/T*****-2011 | ≥99.999% |
10 | 高纯氩气 | 100瓶 | 40L/35Mpa±0.5 | GB/T4842-2017 | ≥99.999% |
15瓶 | 8L/12Mpa±0.5 | GB/T4842-2017 | ≥99.999% |
30瓶 | 4L/12Mpa±0.5 | GB/T4842-2017 | ≥99.999% |
11 | 弥散混合气 | 10瓶 | 40L | 二氧化碳10%+氧气30%+氮气平衡 | |
12 | 笑气 | 10瓶 | 40L/12Mpa±0.5 | | 99.9% |
13 | 一氧化氮(标气) | 300瓶 | 8L/12Mpa±0.5 | | |
14 | 三元混合气 | 8瓶 | 40L/12Mpa±0.5 | 按医院要求配比 | |
15 | 四元混合气 | 20瓶 | 40L/12Mpa±0.5 | 按医院要求配比 |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医院用气需求,按规定时间送气到医院指定科室位置(包括浑南院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含医用氧),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必须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
3、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邮箱地址: ld@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