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中心休干综合楼)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中心休干综合楼)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中心休干综合楼)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51号(铁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中心)
2、项目标的:铁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中心休干综合楼)物业管理及食堂供餐服务、休干服务。
3、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分四个季度付款,每个季度末以银行汇款方式结算。
5、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人对服务绩效考评满意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6、服务要求:
一、服务人员共7人
日常管理工作(设主管1名)。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及入室清洁工作(保洁员2名)。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设秩序维护员2名,上24休24)。工程维修(工程维修工1人)。餐饮服务(厨师1人)休干服务(休干服务员2人)。
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铁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8-2号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5*****369
三、采购服务需求说明及标准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物业管理费、税费、职工餐费、保洁工具耗材、日常办公费。
2、本项目合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人对服务绩效考评满意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项目招标需求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要求,投标人应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达到招标人标准。
3、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3.1 、负责休干综合楼楼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具体包括:楼层、楼道、电梯、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等所有公共区域卫生及物品清洁、养护。
3.2、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具体包括:24小时休干综合楼和相关区域内公共秩序及值班制度。节假日大楼内外定时安全巡检维护工作,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进行安全监控、门岗执勤、来人来访安检等安全管理工作。
3.3、工程日常维修工作。具体包括:服务范围内日常杂修工作,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3.4、餐饮服务。
负责为甲方职工提供工作餐。
负责制定每周食谱,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负责物品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负责食堂加工设备设施养护管理及其他设施卫生管理。
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负责厨房及餐厅的环境卫生。
3.5、休干服务
负责为休干建立健康档案;
定期组织休干文体活动;
配合工作人员为休干提供上门服务、走访慰问、送报刊杂志等服务。
4、其它要求
4.1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全部相关服务人员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4.2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果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三次以上仍无法满足服务要求,我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3中标人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人对服务绩效考评满意后可续签2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在中标人服务期限内如遇当地最低工资上调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双方协商可上调物业服务合同金额。
四、报价基准及其它
1、报价包括:人工工资、保险费、清洁耗材、餐费、管理费用及税金等。
2、投标人自行承担员工交通等有关费用。
3、工程维修材料、电梯年检维保、消防、空调、弱电系统等设施设备应由具有维护资质的专业公司养护、维修,费用采取实报实销原则,不列入本次报价。
4、能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暖、制冷等,不列入本次报价。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无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9人,在出现人员辞职后应立即进行替补,员工辞职不得出现长期空岗现象。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采购人对服务绩效考评满意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 、脱贫攻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mengchenguang1711@126.com,联系人:孟晨光,联系电话:
133*****711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邮箱地址: mengchenguang1711@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诗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