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劳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
采购单位 | 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09: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7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预算金额 | ¥2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东洋、郑文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金凤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 |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
项目编号:SSGDZTB********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劳务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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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劳务项目 | 其他法律服务 | 1 | 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劳务 |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信用查询时间:由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查询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刷乙级及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类),外省投标单位须在自治区保密局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投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
时间:2023-01-17 09:28:25 至2023-01-29 23:59:2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02-0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 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咨询。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7.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 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 澄清、补充等) )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凤区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06号
联系方式:095*****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钊
电话:095*****1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东洋、郑文雯
电话: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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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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