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枚皋路国联商务中心3号楼16层

淮安市枚皋路国联商务中心3号楼16层

交易项目名称

淮安市枚皋路商务中心3号楼十六层房屋公开出租

项目编号

HACQ-*******-QJP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1/17

挂牌期满日期

2023/02/01

挂牌公告期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批准单位

淮安市华地置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

1、江苏海弘华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

2、国联集团文件淮国联发【2023】1号

3、江苏海弘华地公司文件苏海弘发【2022】6号

出租名称

淮安市华地置业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物

概况

1、本次出租标的物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商务中心内,3号楼16层,出租面积为1170㎡,共1层,有电梯。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

2、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目前房屋现状为精装,水电齐全,处于闲置状态。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A0509-******-00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淮安市华地置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8日

租金估价

人民币32.29万元

租赁期限

3年

首年租金底价

首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2.29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1、本次房屋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4、本次出租标的物用途为商业办公;

5、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为实际公摊费用,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承租面积计算得出。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承租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7、 该项目无优先承租权。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电话:********(孙先生)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须按出租标的物规定的用途使用。(须提供承诺书)

备查文件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不动产权证书;

三、资产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

3、“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内部同意承租决策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1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式

联系人

孙先生(交易中心)

颜先生

联系电话

0517-********

150*****188、0517-********

附件:

1、《意向承租登记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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