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衡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衡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衡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第三章 货物需求 一、主要技术指标
1、六轴计重设备检定专用装置技术要求
1.1、牵引汽车(1台)
1.1.1、驱动形式:6×4、国六排放;
1.1.2、发动机形式及品牌:直列6缸柴油涡轮增压中冷发动机,国产品牌;
★1.1.3、发动机功率及排量:≥338kw,不小于11.5L;
1.1.4、辅助制动:排气制动;
1.1.5、变速箱:不少于12个档;
1.1.6、驱动后桥:板簧悬挂,配平衡杆,后桥差速锁;
1.1.7、制动系统:防抱死控制系统(ABS);
1.1.8、燃油箱:≥600升铝合金,加热式油水分离器;
1.1.9、最高车速:≥89km;
1.1.10、驾驶室:电控车窗、高顶驾驶室,豪华卧铺,带有冷暖空调;
1.1.11、轻量化车轮;12R22.5(纵向花纹/全轮位);90#金刚鞍座;分体式挡泥板;
2、半挂车(1台)(核心产品)
2.1、检定设备名称:计量检衡半挂车(1台)
★2.1.1、结构形式:厢式结构、后尾门是平开液压翻板式,由两组液压油缸实现,为单板结构,非折叠样式;二侧箱门手动平开门;操作方式为手动+无线遥控;
2.1.2、厢体材质:厢体采用瓦楞板焊接组装而成;
2.1.3、厢内配置砝码定位装置、叉车定位及锁紧装置;生产前提供布置图给采购方确认。
★2.1.4、外形尺寸(长×宽×高):(*****-*****) ×(2545-2555)×(3750-3900)mm;
2.1.5、车桥:≥*****kg×3,配245/70R19.5轮胎(含备胎一条);
2.1.6、总质量:≥*****kg;
2.1.7、整备质量:≥*****kg;
★2.1.8、半挂车上带有蓄电池为液压动力单元供电,单个容量为12V 180AH,半挂车前端带有24V汽油发电机,为蓄电池充电;
二、商务要求
所报价格须包含车辆的运输费、临时保险费、培训费、验收的相关费用,协助车辆上牌(所需的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检车费、工本费等与上牌相关费用均由采购人出)。
三、采购人的特殊要求
1、本次采购只接收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产品交付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整车公告资料并携带车辆上户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到场,若不能提供,采购方有权拒绝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2、以上技术参数供应商一旦响应满足,则视为承诺能够满足。成交后,如果所供产品在验收时技术参数不能满足,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如发现因以上原因取消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按成交候选人名次递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腾讯会议,房间号码420 886 27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线上开标,腾讯会议房间号码为420 886 272。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备份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