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木营乡消防车二次招标公告
椿木营乡消防车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宣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宣财采计 [2015](H)396号计划函的要求,宣恩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宣恩县椿木营乡政府的委托,因一次公告报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拟就其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XEZFCG2015(H)—X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宣恩县椿木营乡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消防车一辆,载水量大于3.5吨,成员人数不少于6人,功率大于85kw,带冲洒水功能,并随车配置相应消防器材
采购预算:15.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为消防车的生产厂家,具有国家颁发的改装消防车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所投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并列入国家免税公告,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年审等(须提供相关文件);
4、在湖北省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并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非投标人直接经营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营书)。
五、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可在2015年6 月 30 日开始至2015年7月6 日止(工作时间)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U盘到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二室领取询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 7 月 7 日上午 9:30 时止,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地点: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宣恩县原职高招投标中心四楼评标室
采购人:宣恩县椿木营乡政府
联系人:田先生 136*****818
集中采购机构: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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