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铁西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行政区域铁西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1: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铁西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步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项目联系电话186*****090
采购单位沈阳市铁西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18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12.13最终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13 至 2022-12-20
撰写单位: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权锋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计 1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到2023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铁西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约2235人,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需要规范化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工作,此项工作需符合《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档案分类整理、排序编号 、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质检、数据刻盘备份及信息数字化上传等工作。项目费用预估45万元,最终以人事档案整理及信息数字化上传等工作完成实际数量为准。

二、项目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及规定

参照《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实施细则》、《沈阳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

2、档案整理及录入要求:

(一)人事档案整理要求

对档案材料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人事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二)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录入要求

1、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利用先进可行的计算机相关技术,通过完整严谨的加工流程,将纸质人事档案转化为数字档案,必要时需对原始影像数据进行高清加工处理,形成准确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和档案影像数据库。

2、档案材料影像文件与档案材料相对应,符合阅读习惯、内容完整准确、页面干净、文字清晰、照片真实。档案材料影像文件采用标准JPEG图像格式存储,并按照档案材料分类要求,形成档案影像数据库。影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级行业标准。

3、档案扫描具体要求:

(1)扫描影像存储格式:JPEG格式(彩色);对于照片及特殊档案采用彩色或灰度扫描,JPEG格式;扫描彩色≥300dpi,逐卷逐页平板扫描,对不同纸张不同设置区分。

(2)图片的扫描精度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图像缩放100%;

(3)对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裁减、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

(4)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5)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

4、录入要求:

对卷内信息逐页梳理,摘抄相关信息,扫描完成后,需要与档案实体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5、数据备份及对接

(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载体的选择应多样化,可采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多套备份。

(3)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三)其他服务要求

1.采购人只提供数字化加工场所。档案封面、封底、装订线、档案袋、打印用纸、衬纸、打孔机等生产工具及其他所需耗材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物的安全,不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情况。确保工作人员保守档案的秘密,决不向外泄露档案内容。

3.中标人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档案及数据进行认真负责的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实现系统挂接后才能交付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标准、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等依法组织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中标人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档案数字化质量进行及时、全面核查自检,包括严格数字化扫描图像数据的即时核查程序和措施,健全档案数字化处理的批次和阶段检测机制,开展内部随机抽检和整体验收等。档案数字化自检率必须全覆盖。质量自检达到数据质量标准的,才能递交验收。

5.采购人组织、中标人协助对移交的各批次的成品数据进行抽检,抽检数量不低于提交量的5%,如果错误率高于3%时,除要求核查人员修改错误数据外,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此批已加工的数据全面返工。档案数字化项目整体错误率控制在千分之三内。

6.保修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

7.保修期内免费提供:

(1)热线支持:5*24小时响应,指派专人电话支持;

(2)现场支持:5*24小时现场服务,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到2023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资质或以上证书;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铁西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步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183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权锋
电话: 186*****09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事档案 数字化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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