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停车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昌吉州昌吉客运新站站后停车场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综合(2013)321号文)备案。招标人为昌吉万通庭州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州昌吉客运新站站后停车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西外环路和乌伊路交叉口东南角
2.工程规模:沥青砼公共广场23609 ㎡,填方55050m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GCJS****************94 昌吉州昌吉客运新站站后停车场工程施工 施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 城市公共广场; 2015/07/29至2015/10/26,总工期9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 投标报名 1
1.报名时间:2015/6/30 10:00:00至2015/7/4 20:00:00。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网上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 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10:00时-2015年7月4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 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投标保证金27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6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行号:********0041账号:****************2518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含十五家)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费施工2000元/份。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吉万通庭州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
联 系 人: 袁利飞 联 系 人: 陈秀文
电 话: 133*****001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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