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零星招标公告

器材零星招标公告

林州市城郊乡大屯学校器材
采购及零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人林州市城郊乡大屯学校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林州市城郊乡大屯学校器材采购及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LCG2015-190-075

二、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城郊乡大屯学校器材采购及零星维修项目

  2.2采购内容:大屯学校少年宫相关器材及零星维修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价:199330元。其中少年宫器材采购为143380元,零星维修采购总计为55950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教育器材采购),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下午17时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网上信息登记详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交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6.1供应商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登记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文件;

  6.2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4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5采购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6.6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采购采购活动公告期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采购文件内容;

  6.7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供应商对推荐的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城郊乡大屯学校)或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八、本次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城郊乡大屯学校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515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外环向北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88*****526 地 址:林州市汽车北站向东1000米路南,众人停车场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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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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