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桂花冲铜金矿50万吨/年采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安徽省南陵县桂花冲铜金矿50万吨/年采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2022年9月25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在芜湖市组织召开了《南陵县金桂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南陵县桂花冲铜金矿50万吨/年采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审查会,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2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陵县金桂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桂花冲铜金矿50万吨/年采矿项目位于南陵县工山镇,项目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不外排;井下涌水经处理达标后优先由于生产补充用水,剩余部分由自然沟渠排入万安河水系(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18°12′40.806″、北纬30°56′26.801″)。排放规模约*****m3/d,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二、排放标准
排放水质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表3中的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排放限值(mg/L) |
1 | SS | 10 |
2 | COD | 50 |
3 | 氟化物 | 2 |
4 | 总氮 | 10 |
5 | 总磷 | 0.5 |
6 | 氨氮 | 5 |
7 | 总锌 | 1.0 |
8 | 石油类 | 1.0 |
9 | 总铜 | 0.2 |
10 | 硫化物 | 0.5 |
11 | 总铅 | 0.2 |
12 | 总镉 | 0.02 |
13 | 总镍 | 0.5 |
14 | 总砷 | 0.1 |
15 | 总汞 | 0.01 |
16 | 总钴 | 1.0 |
三、相关要求
南陵县金桂矿业有限公司应接受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避免极端情况发生时对水环境和第三者权益造成侵害。
四、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0553-*******
电子邮箱:whsshuike@163.com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标签: 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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