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新市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细河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十一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1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驰
项目联系电话0418-*******
采购单位阜新市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65号新天地21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8-*******
附件:
附件1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09 至 2022-12-15
撰写单位: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谌丹
(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阜新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定位,结合四合镇自身资源禀赋,通过基础调研,编制规划方案,开展专家论证,规划成果报批,规划成果公告等程序,完成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编制内容包括:

(1)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

通过现状分析,结合市级“双评估”,以及其他相关专项专题研究,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2)规划定位与目标

立足地区整体发展情况,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四合镇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3)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

结合阜新市“双评价”成果,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级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形成自然空间和建设空间互为依托和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

(4)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

(5)镇村统筹发展

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

(6)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合理安排镇区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

(7)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四合镇镇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8)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

(9)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

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二、服务标准

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服务标准最终以国家、省、阜新市等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的技术文件的要求为准。

三、质量标准

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辽宁省、阜新市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图纸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四、技术参数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发〔2020〕183号)

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五、提交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12个月以内完成。(若上位规划影响,时间相应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十一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65号新天地2108室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dczhaobiao@126.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中华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驰
电话: 04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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