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非自动评审]武吉高速A1-A3标段弃渣场修复及地灾处治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内容公开
[省本级][非自动评审]武吉高速A1-A3标段弃渣场修复及地灾处治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内容公开
武吉高速A1-A3标段弃渣场修复及地灾处治工程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武吉高速A1-A3标段弃渣场修复及地灾处治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武吉高速A1-A3标段弃渣场修复及地灾处治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赣交投运营字〔2022〕7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以赣交投路网工程字〔2022〕10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江西武宁(鄂赣界)至吉安段高速公路,是大广高速公路在江西境内的北段,也是江西省”三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的"西纵"的一部分。2008年修建武吉高速时,武吉高速公路澧溪镇太平村段施工人员把隧道内的石土挖出后,堆在太平村沿河边。高速建好后,省交通部门多次进行清理,但由于弃渣太多,清理效果有限,堆积的弃渣引发河道於塞、边坡滑坡等问题,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安全。
现拟对水毁冲刷部位进行修复,(1)恢复原有挡墙,调整河床纵断面,底部修筑护坦,使山间洪水最大程度减能后,顺畅流过弃渣堆积区,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小对挡土墙的冲刷作用;(2)疏通河道,并在右岸修筑挡墙,以阻止因洪水冲刷造成右岸河滩进一步朔塌减小。采用满铺护坡修复河道护岸;(3)避免洪水冲刷左岸导致河道变迁,在左岸冲刷位置增设格宾挡土墙(石笼挡土墙)降低冲刷;(4)恢复弃渣场损坏急流槽,坡面防护植被采用挂网喷播;(5)增加弃渣场周边弃渣场坡面防护面积,避免上游冲刷影响弃渣场稳定。
2.2技术标准
依据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规范建设。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FS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表7。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以标段实际交工日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6。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中开设账户。
截至 2023年1月,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月17日至2023年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7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集团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等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投标人参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ec6-6670-48ba-8232-7c0743c23b83.html%E3%80%82">https://jxsggzy.cn/web/bzzx/******/********/*****ec6-6670-48ba-8232-7c0743c23b83.html。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江西省交通运输厅(http://jt.jiangxi.gov.cn)、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xgsgl.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北管理中心(https://www.jxgsgl.com/fd2L7KZPEL44oGGTDlHf9JOlPfnyZW9obI_iimpCtSs%3D?encrypt=1)等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县麻丘镇南昌东收费所院内
邮 编:******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91-********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3 年1月17日
附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施工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未更换新证书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③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在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⑨不存在因涉嫌招投标违法行为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所属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
附表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无 |
附表7: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标段 | 项目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主要工程数量 |
FS标 | G45大广高速公路武吉北段武宁县内K2592-K2594路段 | (1)恢复原有挡墙,调整河床纵断面,底部修筑护坦,使山间洪水最大程度减能后,顺畅流过弃渣堆积区,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小对挡土墙的冲刷作用;(2)疏通河道,并在右岸修筑挡墙,以阻止因洪水冲刷造成右岸河滩进一步朔塌减小。采用满铺护坡修复河道护岸;(3)避免洪水冲刷左岸导致河道变迁,在左岸冲刷位置增设格宾挡土墙(石笼挡土墙)降低冲刷;(4)恢复弃渣场损坏急流槽,坡面防护植被采用挂网喷播;(5)增加弃渣场周边弃渣场坡面防护面积,避免上游冲刷影响弃渣场稳定。 | 拆除混凝土结构物121.5m3,拆除砖石及其他砌体184.1m3,挖土方*****m3,现浇混凝土沟急流槽301.4m3,现浇平台沟6.9m3,拦水埂31.7m3,混凝土沟底铺砌799.9m3,钢筋混凝土挡墙110 m3,片石混凝土挡墙6948m3,格宾石笼挡墙499mm3,,浆砌片石护面墙1669.5m3,混凝土截水墙72m3,挂网喷播植草防护*****m2。 |
附件:
武吉高速A1-A3标段弃渣场修复及地灾处治工程施工(第二次)
招标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标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2.1 | 第 一 个 信 封 (商务 及 技术 文件) 初步 评审 | 2.1.1 形式 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投标函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2 资格 评审 |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它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在商务及技术文件及其评标过程中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 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 | 第 二 个 信 封 (报价 文件) 初步 评审 | 2.1.1 2.1.3 初步 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除 | |||
投标文件填写及组成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金额必须一致,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15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其中评标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最高限价*0.975 的报价属于偏高投标价,将失去参与竞争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
3.4.5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N≤15时,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当N>15时,选择前 4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N为第一信封开标有效投标人数量)。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
2.2.2(1) | 施工 组织 设计 (3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4分 | 科学合理得3.6~4分,较合理得3.0~3.5分,一般得2.4~2.9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科学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8~4.4分,一般得3~3.7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科学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8~4.4分,一般得3~3.7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科学合理得4.5~5分,较合理得3.8~4.4分,一般得3~3.7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科学合理得3.6~4分,较合理得3.0~3.5分,一般得2.4~2.9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科学合理得3.6~4分,较合理得3.0~3.5分,一般得2.4~2.9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科学合理得3.6~4分,较合理得3.0~3.5分,一般得2.4~2.9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分 | 科学合理得3.6~4分,较合理得3.0~3.5分,一般得2.4~2.9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25分) | 项目经理和 项目总工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①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或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680万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总工职务的加5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 ②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或近3年担任过680万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总工职务的加5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 注:①②项最高加10分。 | ||||
2.2.2(3) | 其他 因素 (4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得 10 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即得15分。 评审依据为:信用评价结果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发布的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一类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并提供官方网站网络截图。 | ||
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9 分; | ||
投标人近3年独立承接并完成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养护工程施工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68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加 3 分;本项最多加6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①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①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
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 项至第 3.4.4 项内容不适用。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养护资质除外)、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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