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公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财经公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ZX-15001

招标人: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

电 话:***-********

传 真:***-********

二0一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 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3

第三部分:工程内容及要求……………………… 6

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 8

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11

附 件:授 权 书…………………………… 13

第一部分

华舟重工IPO财经公关咨询服务招标邀请书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诚邀具备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华舟重工IPO财经公关咨询服务投标。

一、招标内容

1. 招标项目:华舟重工IPO财经公关咨询服务

2.招标地点: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二、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2015年6月30日至7月6日,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

三、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7月8日上午9:00

四、投标地点: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督处

五、招标单位: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詹小姐 联系电话: ***-********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本招标投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与招标单位沟通,由招标单位负责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书应一式贰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如需修改应有文字修改函,并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人对该项目报价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文件中予以说明。

4、投标书及修改文件一律用A4号纸。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缴纳壹万元(¥10000.00)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支付、汇票支付等方式,以开标前投标保证金付到下列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武汉庙山开发区支行 829118

账 号:****************932

如投标单位有应收账款在我公司,请投标时书面承诺在应收账款中扣除贰仟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2.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自行撤消投标书;

(2)中标后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
  3、保密资质证书或产品厂家资质授权证明(首次投标提前将资质交审核监督处审核);

4、保密承诺书;
  5、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单位简介,拟负责本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业绩;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单位应把投标书装入标准袋内用标准封条加以密封,并分别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应按要求填写。

2、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7月8日9:00前将投标书送达到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督处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送达投标书后,如对投标书的内容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单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书(即废标):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书未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书未按招标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不清难以辨认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六、开 标

招标单位定于2015年7月8日上午10:00在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5楼招标中心举行开标会。

投标人请派代表参加并进行投标。

七、评 标

1、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公司审计监督处负责该项目的评标监督工作。

2、评标小组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书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根据投标人的概况、企业信誉、价格、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将向公司推荐满意的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通知

1、招标单位在决标后三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甲方单位签订该项目服务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该项目服务合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返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业主向所有未中标单位一次性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部分

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咨询服务内容

为华舟重工A股发行上市提供财经公关咨询服务。

二、项目要求

1、根据华舟重工(后简称“公司”)企业情况,进行周密策划,制订公司A股发行上市切实可行的财经公关策划方案并全面落实,为公司提供优质的财经公关服务;

2、投资者关系策划方案必须经公司认可方可实施,且公司有权对财经公关服务工作内容进行修订或删除;

3、在提供财经公关咨询务期间,应及时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并不得因自身原因对公司上市造成负面影响,否则公司有权根据被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出赔偿,影响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已签订的财经公关咨询服务合同。

三、服务要求:

1、为公司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挖掘公司的投资价值,协助公司在发行上市过程中顺利、平稳、高效地登陆资本市场,为公司打造积极、正面、高成长的企业资本形象;

2、为公司提供专业的财经公关团队,及时响应,通过细致的策划安排,将公司的优势精彩呈现,吸引机构对公司的长期关注,并保持公司上市后在行业内的优质龙头形象;

3、为公司在上市及路演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推介活动策划,负责该类活动的整体安排及实施,并达到最优效果;

4、对投标过程及公司项目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一切信息做出保密承诺,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第四部分

华舟重工IPO财经公关咨询服务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书

投标人: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盖章)

投标时间:二0一五年七月八日

投 标 函

致: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方编制的华舟重工IPO财经公关咨询服务(招标编号:HZZX-15001)的招标文件,经研究我单位自愿参加投标并授权 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文件包括:

一、投标书

投标书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报价表;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资质证明文件(按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项要求提供);

5、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承诺。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时宣布自愿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和要求进行该项目投标。

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总价为(小写)    元人民币。

2、上款报价包含完成整个项目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上款分项所列的总价为我方的投标最终价。倘若中标,我方将不以任何条件、任何因素为理由调增此价。

4、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照中标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投资者关系顾问服务合同并按公司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能够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6、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 五 部 分

主要合同条款

一、双方权利义务

应包含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要求。

二、相关资料

合同生效三日内,中标方应向需方提供一份详细的策划方案,便于需方配合工作。

三、价格与支付

公司首发A股成功过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含税)45%,首发A股正式挂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含税)45%,合同执行完毕一个月后支付剩余10%。

四、违约责任

中标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责任义务或违反公司保密要求、提供的策划服务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对公司形象及上市造成负面影响,应承担相应责任且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以上违约责任情况以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计划改变、设计变更必须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正式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需方和中标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日期为准。

3、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中的条款如与中标方固定版本中的条款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合同经需方、中标方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3、合同生效后,需方和中标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一切条款,如出现问题应按照《合同法》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4、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的结果以“纪要”的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执贰份,中标方执贰份,以便监督双方共同遵守。

需方(签字、盖章) 供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姓名)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姓名)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声明:

在本授权书上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 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投标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HZZX—15001项目的投标工作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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